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额度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额度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额度授信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需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信具体情况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授信期限一年。额度项下可办理的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融资、非融资性保函、票据池融资(票据池项下融资可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等短期融资品种)、国内反向保理、商票贴现等品种。其中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担保方式以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按照合同约定,我公司提供全额保证金或部分保证金质押担保。其余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方式。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本次申请额度授信为信用免担保方式,授信期限一年,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分离式保函除外)、国内信用证开立及福费廷项下融资、票据池、商票融资等业务品种。
上述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本次申请银行额度授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