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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玮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024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度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4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与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和鉴证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及公司财务负责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见面会,就2024年年报审计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5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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