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2025Z00301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邮编:100062电话:
010-67085873传真:
010-67084147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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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页次 | |
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 |
二、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 | |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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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2025Z00301号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15日出具了中喜财审2025S0120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梅安森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了后附的梅安森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梅安森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梅安森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梅安森实施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4年度梅安森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2,328.61 | |||||||
本表已于2025年4月15日获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