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水平)
作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侯水平,中共党员,1955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曾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院长。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7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
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17 | 4 | 13 | 0 | 0 | 否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参加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选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共主持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副总经理均发表了专业意见,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与任命工作。本人注重候选人的专业素养、管理能力和道德操守,确保提名过程的公正性与透明度。
3、战略委员会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对公司股权划转、项目投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公司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我独立、客观、审慎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每次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积极配合本人在审阅会议材料或召开会议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意见的反馈回复,协助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经营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与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事实背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提供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贡献积极作用,促进公司稳定健康运营,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车间等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
并通过线上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媒体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董事会审议通过4项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提名与任免董事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胡圣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经审阅胡圣厦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本人基于独立判断,认为该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长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发表了审核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标准的议案》,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认为公司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资料后,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审核同意的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侯水平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