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2011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度,为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客户11家。
(二)审计团队情况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平,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永,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傅智勇,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与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与致同所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职情况的评估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公司认为,致同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履职过程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执行有效。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