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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智能:《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思明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且不超过本次回购总额的90%,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45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1)。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了农业银行思明支行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且不超过本次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购总额的90%;

2.贷款期限:3年;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4.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贰年内。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农业银行思明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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