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合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3名成员组成,由独立董事王少飞、独立董事江翔宇、董事汤松榕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王少飞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本年度所召开的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4年3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年度业绩报告》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 ||
2024年5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8月2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0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且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三季度的财务报表等进行了认真审议,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计划,监督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规范流程和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该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规范要求。
四、年度总体评价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忠实、勤勉履职,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
特此报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