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53.38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6.7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24.15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37.39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