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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00元/股(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1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81.6901万股至422.535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09%至3.13%。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贷款承诺书》出具情况及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同意为公司提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专项贷款融资支持。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2、承诺贷款额度:1.5亿元;

3、贷款期限: 3 年;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5、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1年

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

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书》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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