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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10时30分,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平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84.0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022.21万元。

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了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提交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了自我评估。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自公司设立以来,建立并逐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也不断完善并已得到有效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保护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能够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保证了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能够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运作程序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经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中兴华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且其余激励对象的2024年度公司层业绩考核未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目标,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4月15日,以3.60元/股

的价格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充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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