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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良贵)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良贵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公司前任独立董事工作调整,本人于2024年8月15日被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良贵,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4年6月,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曾担任安徽省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安徽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等职务,2024年8月至今任双杰电气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职务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次数10
王良贵独立董事500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5
王良贵独立董事30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审议;日常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动态,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积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虽然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但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并提出建议,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共召开2次专门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等事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交流研讨,

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并保持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 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保持了良好沟通,公司定期、不定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形式向我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信息披露、内部管理的相关情况,以确保最大程度上全面、及时、完整的掌握公司情况。

3、强化法律素养提升履职效能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通过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实时跟踪更新动态,持续深化专业认知,着力提升履职水平。基于对法律规范的精准把握,积极为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建言献策,有效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由交易各方共同按对应权益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此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

(四)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本人任期内,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任期内,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所提名的董事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履行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以上是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良贵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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