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银之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积极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推进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按照既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开展经营。近年来,公司在综合金融科技服务领域已经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战略发展布局。在国家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发力金融科技建设、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政策引导下,公司通过金融IT、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不断探索创新产品和服务,帮助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同时驱动金融产品、服务渠道、盈利模式等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引进了在互联网证券信息服务行业有丰富经验的人才队伍,计划以子公司拓扑技术为经营主体,全力拓展互联网证券信息服务业务,进一步深化公司在金融科技服务领域的业务布局。截至目前,公司在综合金融科技服务体系的业务布局日趋完善,为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6,265.0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02%;营业利润-11,096.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25%;利润总额-11,086.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11.2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98%,其中,扣除对外投资东亚前海证券的投资收益影响,公司净利润为-9,101.49万元。

二、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2月29日《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财务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向相关业务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暨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4月22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7月9日《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8月26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章程》及工作条例范围内,充分发挥专业性,科学决策,审慎监督,切实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审议。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项进行了研讨。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由于未发生需要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督促公司管理层有效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1、持续完善董事会职能体系建设。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董事会职能体系建设,加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公司重要、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2、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投资者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健全制度体系。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