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9,112,099.0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7,640,975.6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87,849,889.8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22,110,170.1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同时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9,112,099.08 | -117,392,447.02 | -121,702,616.22 |
研发投入(元) | 67,720,931.25 | 72,877,941.74 | 85,158,798.25 |
营业收入(元) | 862,650,406.46 | 1,015,145,174.04 | 1,116,222,224.2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87,849,889.8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22,110,170.1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2,735,720.7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25,757,671.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7.54%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中,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情形是:
“(八)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3000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3亿元的除外;”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弥补亏损487,849,889.82元,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