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的公告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减值损失情况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
项目 | 2024年度计提金额(元)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368,160.2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57,028.39 |
小计 | 7,125,188.63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
存货跌价损失 | 9,849,252.19 |
小计 | 9,849,252.19 |
合计 | 16,974,440.82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以及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一般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外的应收款项 | |
其中:账龄组合 | 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无风险组合 |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主要为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 |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二)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方法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
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6,974,440.82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016,396.27元,相应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016,396.27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资产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