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拟与关联方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路人投资”)、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集团”)及其附属单位、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3,35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1,389.75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郑思敏女士属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庞海控股有限公司、郑思敏女士等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已发生金额注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或由关联 | 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食用油等 | 市场定价 | 800 | 256.62 | 399.52 |
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酱菜类 | 市场定价 | 500 | 102.54 | 339.63 | |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 采购保健品、服装、白酒等 | 市场定价 | 500 | 41.06 | 258.9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提供
服务
人提供服务 |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 提供检测、车辆、餐饮、租赁等服务 | 市场定价 | 1,500 | 513.14 | 683.11 |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 提供建筑装饰劳务 | 市场定价 | 300 | 0 | 57.84 | |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 采购生猪 | 市场定价 | 16,000 | 136.72 | 6,141.57 | |
小计 | 19,600 | 1,050.08 | 7,880.57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 同路人投资、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 销售肉制品 | 市场定价 | 12,000 | 1171.44 | 2,793.72 |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 销售包装物 | 市场定价 | 200 | 8.68 | 53.44 | |
提供维修劳务、租赁 | 市场定价 | 50 | 0 | 10.84 | ||
销售蒸汽 | 市场定价 | 1,500 | 312.35 | 651.18 | ||
小计 | 13,750 | 1,492.47 | 3,509.18 | |||
合计 | 33,350 | 2,542.55 | 11,389.75 |
注:“已发生金额”统计期间为本年初至2025年
月
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或由关联人提供服务 | 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食用油等 | 399.52 | 500.00 | 57.53% | -20.10% | 2024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2024-019《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酱菜类 | 339.63 | 400.00 | 100.00% | -15.09% | ||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 采购保健品、服装、白酒等 | 258.90 | 1,000.00 | 77.39% | -74.11% | ||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 提供检测、客运车辆、餐饮、租赁等服务 | 683.11 | 2,000.00 | 47.55% | -65.84% | ||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 提供建筑装饰劳务 | 57.84 | 1,000.00 | 1.46% | -94.22% | ||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 采购生猪 | 6,141.57 | 20,000.00 | 4.79% | -69.29% | ||
小计 | 7,880.57 | 24,900.00 | - | -68.35%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 同路人投资、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 销售肉制品 | 2,793.72 | 8,000.00 | 0.97% | -65.08% | |
得利斯集团及附属单位 | 销售包装物 | 53.44 | 100.00 | 3.03% | -46.56% | ||
提供维修劳务、租赁 | 10.84 | 50.00 | 0.84% | -78.32% | |||
销售蒸汽 | 651.18 | 1,500.00 | 11.72% | -56.59% | |||
小计 | 3,509.18 | 9,650.00 | - | -63.64%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本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年初预计范围内。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各项关联交易相关业务供求关系等方面考虑,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上限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存在一定的差异。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无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10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郑和平,住所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注册资本为17,221万元,主营业务为对下属公司进行投资、管理;生产、销售食品机械及器材;货物进出口业务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91,012万元,净资产为202,96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69,383万元,净利润为8,1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郑和平,住所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注册资本为1,617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辣椒酱和辣椒制品等调味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8,026万元,净资产为15,45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707万元,净利润为8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郑和平,住所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食用植物油加工、豆制品制造与销售;粮食收购;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86,328万元,净资产为112,86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54,176万元,净利润为5,2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郑和平,住所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注册资本为4,428万元,主营业务为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04,033万元,净资产为58,269万元,净利润为-3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企业均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2024年的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能够提供优质的产品及相关服务,亦能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期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与采购相关标的物:食用油;酱菜类;保健品;服装;白酒;检测服务;车辆服务;餐饮服务;租赁;建筑装饰劳务;生猪等。
与销售相关标的物:肉制品;包装物;维修劳务;租赁;蒸汽等。
(2)合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定价原则及定价政策: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第三方价格)确定;
(4)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交易;
(5)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期结算;
(6)合同生效条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按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