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独立董事于成永先生、毛建东先生,非独立董事王志新先生。其中,于成永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独立董事于成永先生、杜惟毅先生,非独立董事王志新先生。其中,于成永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 事项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专业资质与独立性评估
经审慎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其专业团队在上市公司审计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未出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关系或经济利益往来。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公司委托的各项专项审计工作。
(2)同意向董事会提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经审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年度审计费用审核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实际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符合相关会议决议要求。
(4)审计事项沟通
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重大审计事项等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未发现需特别关注的重大问题。
(5)监督和评估年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提出专业指导意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与实施;通过审阅相关工作底稿,确认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专业指导;跟踪督导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年度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财务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事项,无可能导致出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进行评估,并提出优化建议;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较为适当,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并就内控改进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跟踪督导内控缺陷整改。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保障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促进管理层、内部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确保年度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总结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切实履行监督审查职责,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依托专业知识和经验,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