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达科技”)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以及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4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8,240,660股变更为107,898,6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08,240,660元变更为107,898,660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副总经理人数变动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24.06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89.866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824.066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789.866万股,均为普通股。 |
3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