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股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74.3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9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14.70万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7.88%。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