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效地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此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刘翔宇、王岳、茹晓明、孙宝明、陈福存进行了回避,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4年 预计金额 | 2024年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 商品 | 啤酒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1000 | 326.23 | 市场需求变更 |
销售 商品 | 啤酒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1000 | - | 市场需求变更 |
合计 | 2000 | 326.23 | / |
(三)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 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 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购买 商品 | 啤酒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500 | 16.83 | 326.23 | 0.56 |
销售 商品 | 啤酒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3500 | - | - | - |
合计 | 4000 | 16.83 | 326.23 | / |
二、关联人介绍、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1.基本概况法人名称: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耿超注册资本:281,853.9341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主要经营业务:酒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类经营;食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保温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商标代理;销售代理。
2.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目前该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购买啤酒:
基于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购买啤酒,交易总金额预计为500万元。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2) 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啤酒:
基于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啤酒,交易总金额预计为3500万元。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上述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预计将持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利于本公司营销战略的科学实施和市场的统一规划管理;此交易不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上述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
4、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