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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6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00万股,发行价格10.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5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74.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881.9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4月12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522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8.68万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311.3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30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7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累计实际使用59,776.3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实际使用58,978.85万元,本年度实际使用797.54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275.89万元。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明细金额(元)
2024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8,542,505.79
减:2024年度使用金额7,975,371.37
减:购买理财本金156,00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35,460.88
加:理财产品收益2,156,299.29
加:赎回理财本金226,000,000.00
2024年期末募集资金余额72,758,894.59

期末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明细如下:

明细金额(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2,758,894.59
加:理财专户利息余额0.00
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72,758,894.59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实际使用24,553.2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实际使用23,539.90万元,本年度实际使用1,013.31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655.69万元。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明细金额(元)
2024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4,700,826.60
减:2024年度使用金额10,133,055.19
减:购买理财本金135,00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201,808.01
明细金额(元)
加:理财产品收益1,787,332.21
加:赎回理财本金215,000,000.00
2024年期末募集资金余额76,556,911.63

期末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明细如下:

明细金额(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6,556,911.63
加:理财专户利息余额0.00
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76,556,911.6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7月,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时与中金公司签署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中金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2020年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开户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为8110501012700845858)、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104060029200189336)以及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2050175883600000186)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并公告,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4年10月,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保荐协议,因聘请中金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2024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就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12月,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为8110501013001712203)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并公告,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4年10月,公司与中金公司签署保荐协议,因聘请中金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2024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此公司先后开设了4个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算,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0日、2018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2日和2021年4月13日在深交所披露的《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2018-073)《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2021-02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开立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银行账户:8110501012100845856)和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开立的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银行账户:630410684)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并公告。

报告期内,上述账户专用于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未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存储方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大港支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7039018800012743072,758,894.59活期存款
合计:72,758,894.59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2050275883600000021-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104060029200283712-活期存款
合计:-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存储 方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7039018800021295876,556,911.63活期 存款
合计:76,556,911.63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797.5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013.3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经批准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原募投项目“3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扩大建设规模,增加产品品种和生产能力,项目名称变更为“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不增加占地面积,同时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的计划,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1.5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4日批准报出。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895号)。报告认为,正丹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正丹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正丹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正丹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编制单位: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9,881.9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97.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938.86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776.3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610.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2.3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碳九芳烃综合利用生产特种精细化学品的产业链55,117.9556,985.89-48,236.5784.65----
(1)10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目13,651.9513,651.95-11,379.7983.362020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注1)
(2)4万吨/年偏苯三酸酐项目22,260.5922,260.59-22,819.00102.51(注4)2020年12月39,669.47
(3)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7,671.257,671.25-7,777.00101.38(注5)2019年12月36,371.80
(4)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11,534.165,463.24-5,463.24100.00已终止(注2)不适用不适用
(5)1.5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0.007,938.86797.54797.5410.05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2、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13.244,213.24-989.1023.48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注3)
3、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0,550.7210,550.72-10,550.7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9,881.9171,749.85797.5459,776.3983.31----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69,881.9171,749.85797.5459,776.3983.3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注1:“10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目”是为碳九芳烃综合利用生产特种精细化学品的产业链的其他项目提供原料支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2:因乙烯基甲苯产品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国内外市场需求增长速度不及预期,公司决定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3:“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除经批准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4:截止2024年12月31日,4万吨/年偏苯三酸酐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19.00万元,均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02.5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以募集资金累计活期利息收入、投资理财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投入部分。注5:截止2024年12月31日,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77.00万元,均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01.3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以募集资金累计活期利息收入、投资理财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投入部分。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度编制单位: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1,311.3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13.3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553.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1万吨/年均四甲苯项目6,457.966,457.960.006,219.1196.302022年12月98.59否(注1)
2、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15,557.8115,557.811,013.319,038.5558.102025年12月 (注2)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9,295.559,295.55-9,295.55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1,311.3231,311.321,013.3124,553.2178.42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注 1:“1 万吨/年均四甲苯项目”于2022年12月完成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后,受市场因素影响产销量较低,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公司于2024年第二季度启动了均四甲苯装置技改项目,以增加产品品种,并为1.5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提供原料配套,截至报告期末尚处于技改状态,故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 2:报告期内,“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基础建设、主要设备安装均已完成,工艺优化所需的定制设备和催化剂已经到位,正在进行设备单机调试,即将在单机调试和联合调试完成后进入试生产阶段。考虑到设备调试和试生产需要一定周期,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除经批准将使用部2024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编制单位: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3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7,671.25-7,777.00101.382019年12月36,371.80
1.5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7,938.86797.54797.5410.05-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5,610.11797.548,574.5454.9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在原募投项目“3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扩大建设规模,增加产品品种和生产能力,项目名称变更为“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不增加占地面积,同时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8年9月28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公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3年6月8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 的计划,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1.5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4年9月19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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