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55,918.0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427,041.4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2,413,855.6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6,458,124.0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2,413,855.66元。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57,681,334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20,33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23,072,53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80,753,868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4,420,333.5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14,420,333.5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7.49%。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420,333.50 | 14,651,057.59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455,918.06 | 54,575,068.70 |
研发投入(元) | 36,201,339.25 | 23,143,864.39 |
营业收入(元) | 656,139,156.84 | 434,247,693.4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2,413,855.6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96,458,124.0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9,071,391.09 | |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3,515,493.38 | |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9,071,391.09 | |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59,345,203.64 | |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44%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年,但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29,071,391.09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57,681,334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20,33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23,072,534股,不送红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80,753,868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