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东莞市企石良禾餐饮服务部(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良禾餐饮”)开展日常经营性业务交易不超过120万元,交易价格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参考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2、良禾餐饮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任泽明配偶之弟弟熊亮实际控制的个体工商户,因此公司与良禾餐饮构成关联方,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任泽明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4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良禾餐饮 | 房租、水电、物业及管理费 | 市场公允价格 | 20.00 | 3.94 | 2.01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良禾餐饮 | 代扣伙食费、便利店消费等 | 市场公允价格 | 100.00 | 13.38 | 4.51 |
合 计 | 120.00 | 17.32 | 6.52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 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良禾餐饮 | 房租、水电 | 2.01 | 2.50 | 1.84% | -19.60%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良禾餐饮 | 代扣伙食费 | 4.51 | 5.00 | 2.37% | -9.80% |
注:2024年度公司与良禾餐饮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52万元,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东莞市企石良禾餐饮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DYU6TY43
3、经营者:邹容(熊亮之妻)
4、成立日期:2024年9月14日
5、类型:个体工商户
6、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边东江南一路32号7号楼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良禾餐饮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任泽明配偶之弟弟熊亮实际控制的个体工商户,因此公司与良禾餐饮构成关联方,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履约能力分析:良禾餐饮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内容: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为方便管理以及更好地为员工提供配套餐饮服务和便利服务,公司将企石江边厂区的食堂、便利店承包给良禾餐饮,良禾餐饮向公司支付场地租金等。同时,公司定期与良禾餐饮代扣结算员工在良禾餐饮承包的食堂、便利店等场所消费的金额。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参考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3、预计金额:与良禾餐饮开展日常经营性业务交易不超过120万元。
4、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1月1日,公司与良禾餐饮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书》,合同约定了厂租金以及水电费标准等,租赁期限为半年,租期届满双方沟通协商一致后,租金按照市场行情另行签订协议。
公司根据良禾餐饮定期提交的消费明细清单,按照员工实际发生的消费金额定期与良禾餐饮代扣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并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一)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二)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思泉新材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