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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1,096万元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爱国,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7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钱辰,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卫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立信为本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5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审计工作量与立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资质、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在上述各方面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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