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顾建平)
作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顾建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现为苏州大学商学院经济学教授,学校产业经济学学科带头人,主要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和产业组织。历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党委委员、经济学系主任、苏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现兼任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9962)和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832280)的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顾建平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和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了会议,对考核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2024年上半年表现进行了审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除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列席股东大会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通过现场考察、现场访谈、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本人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主动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如下两种情况:
(1)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因交易频次多,因此按交易类别对2024年度的日常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在年初计划基础上,10月公司调整了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目前,相关关联交易发生额和类别符合上述经批准的计划。
(2)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按照年初董事会批准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借款额度,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配套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累计借款人民币3亿元,2024年12月底之前公司已全部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及决策程序后,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向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年度薪酬,是根据年度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历年收入水平综合衡量确定的。公司能够科学合理地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能够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和执行力,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违规发放或利益转移情况,符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股权激励进展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回购注销、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实施。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的公司总股本573,512,09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60,268,135元,并于2024年11月8日实施完成。
本人认为:公司非常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面临更加复杂的经营环境,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顾建平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