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戚振东)
作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戚振东,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审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副院长。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才,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主要研究方向审计理论与方法、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现兼任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562.SH)、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南京朗驰集团有限公司的外部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戚振东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了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除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列席股东大会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通过现场考察、现场访谈、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本人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主动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如下两种情况:
(1)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因交易频次多,因此按交易类别对2024年度的日常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在年初计划基础上,10月公司调整了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目前,相关关联交易发生额和类别符合上述经批准的计划。
(2)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按照年初董事会批准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借款额度,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配套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累计借款人民币3亿元,2024年12月底之前公司已全部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及决策程序后,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的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不存在违规发放或利益转移情况,符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股权激励进展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回购注销、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实施。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8.60亿元,并于2024年11月8日实施完成。
本人认为: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的方式回馈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为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切实增强股东的获得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我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全面发展状况,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会议,利用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特别是重大事项,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好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戚振东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