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A股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5-025)。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披露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序号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种类 |
1 | HKSCCNOMINEESLIMITED | 387,024,502 | 13.40 | H股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39,883,103 | 8.31 | A股 |
3 | G&CVILimited | 143,015,795 | 4.95 | A股 |
4 | G&CIVHongKongLimited | 104,626,051 | 3.62 | A股 |
5 | 北京中民银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7,074,568 | 3.02 | A股 |
6 | G&CVLimited | 73,105,843 | 2.53 | A股 |
7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8,907,148 | 1.69 | A股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104,549 | 1.60 | A股 |
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6,006,034 | 1.59 | A股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 44,497,262 | 1.54 | A股 |
注:
1、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2、“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2,887,992,582股计算。“股份种类”中,A股指人民币普通股,H股指境外上市外资股。
3、HKSCCNOMINEES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