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与要求,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对2024年度负责年审工作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的审计资质和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8月1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建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中兴华所与本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就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方面进行了必要沟通。
中兴华所已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资料展开了核查与评价,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据此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后,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负责公司年审项目的负责人及签字会计师,就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范围、时间预算和人员安排等事项,以及审计风险评估、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并仔细审阅了中兴华所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相关工作安排合理,积极为公司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始终保持着持续且充分的沟通。当中兴华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及时召开现场会议,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内容。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迅速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并督促中兴华所在约定时限内高质量提交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兴华所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认真审阅,结合审计意见进行表决,并及时形成书面意见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持续且充分的讨论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曹惠民、胡渝、李迪、赵晓雷、刘战尧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