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友根)
2024年度,本人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李友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0月出生,博士生导师、教授,专业背景为法律。1990年
月至今,历任南京大学法律系助教,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24年1月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在任职期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公司上述董事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项会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以及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的重要经营事项和财务信息等情况,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银行授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利润分配方案、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建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主要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聘任审计机构、设立子公司等事项发表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度,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就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就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4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就关于设立子公司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多次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发展战略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情况(一)定期报告审核2024年度,公司披露了定期报告4期,本人对公司的《2023年年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相关议案提出了参考意见;在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审核有关议案,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发
挥了积极作用。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
月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其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合规运作等方面提出建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认真、勤勉、谨慎的原则,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友根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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