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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职责,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内,共计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三)2024年6月1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七)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部门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51,664,7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8,245,518.92 元。

经检查,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四)报告期内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经检查,本次收购资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基本利益,收购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经检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企业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忠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认真贯彻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项目运作,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在新的一年中,公司监事会仍将继续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力度,维护

公司及股东利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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