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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5-035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11月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年12月3日,公司公

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155)。

(四)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160)。

(五)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9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453.15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422.04万份,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31.11万股,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

(六)2022年1月19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6.50万份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415.54万份,实际首次授予对象为90人,行权价格为

95.86元/股。

(七)2022年2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11万股,授予登记人数为7人,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

(八)2022年9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5日完成了对615,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九)2022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十)2022年11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因在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有1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0.00万份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为102.60万份,实际预留授予对象为39人,行权价格144.62元/股。

(十一)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十二)2023年6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6月8日完成了对310,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十三)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十四)2023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完成了对495,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于2023年12月25日办理完成63,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十五)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4年1月12日完成了对807,6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十六)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4年5月13日完成了对972,4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于2024年7月15日办理完成56,77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十七)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办理完成2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十八)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其中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6月10日为禁售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其中2023年10月18日至2024年6月10日为禁售期),截至上述行权期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共计942,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说明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二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6%
第三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5%
第四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8%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6%
第二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5%
第三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8%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5]13502号”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182,825.04元,2024年因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产生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为3,966,396.37元,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了97.28%。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1,039,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981,400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且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对前述情形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981,400份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上述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上述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1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股票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上述三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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