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列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出席全部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有关议案;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重大决策以及经营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全面、有效的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健康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一、2024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列席了10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出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24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和听取了21份议案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审计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4.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本报告期应参加监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监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监事会次数 | 缺席监事 会次数 | 投票表决情况 |
刘斌宝 | 监事 | 4 | 4 | 0 | 0 |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
张 辉 | 监事 | 5 | 5 | 0 | 0 |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
徐明余 | 监事 | 5 | 5 | 0 | 0 |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
刘 炜 | 职工监事 | 5 | 5 | 0 | 0 |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
查旺富 | 职工监事 | 5 | 5 | 0 | 0 |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会议案 |
蒋希敏 (已离任)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0 | 0 | 0 | 0 | 在报告期离任前,公司未召开监事会会议 |
(四)2024年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和合规风控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关注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听取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等,对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有效的监督。
2.关注公司财务情况。定期审阅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召开监事会会议审核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他文件,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在年报审计期间,监事会与审计机构就事务所对独立性问题进行的声明
及审计计划安排、审计重要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有的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知相关信息。
4.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其中,公司一名监事作为公司党委副书记出席公司党委会等重要会议,两位职工监事分别作为公司合规法务部和稽核审计部负责人,审阅公司上报的各类文件资料,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与内控管理等方面,依法行使监督职责。
5.加强监事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监事会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学习力度,进一步熟悉监管政策、法规,提高监事履职能力。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监督检查了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三)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合规报告》。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框架和制度,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在公司形成内部约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有机联系的长效机制,为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在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
(四)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没有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规范;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选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为公司的信息披露报纸,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有的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知相关信息。
4.公司能够根据《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做好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