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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崔成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崔成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崔成强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崔成强,化学博士,现任广东工业大学教授,兼任广东佛智芯微电子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安捷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香港金柏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新加坡微电子研究所研究员兼组长,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研究员。

本人自2020年11月起兼任风华高科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担任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勤勉履职,主动加强与公司高管团队及下属单位的沟通,认真审

阅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结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参加 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111101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依规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2024年历次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0000
提名委员会6600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单独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公司在时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组织下,结合行业需求、公司发展形势和企业实际情况,与战略委员会成员保持积极沟通,持续优化企业发展战略,强化内部管控改革,积极督促募投项目的科学实施,公司获批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制定的实施方案获国务院国资委A+评级,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财务负责人和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等共7项议案。本人作为委员,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对公司聘请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开展的日常交易行为,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该议案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董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对关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方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本人

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咨询或核查,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及时了解公司关键事项,推动公司以高质量审计工作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及权益维护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一如既往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权益维护,对关键事项均依法依规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现场办公,深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情况,现场履职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本人充分运用在技术研发方面的专业优势和工作经验,对公司的技术创新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并得到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三、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主要包括: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董事会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交易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决策及采取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或任免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聘任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任职条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积极出席历次现场会议并开展调研,充分发挥自己在科研管理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从业经验,密切关注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态势以及公司在规范治理、技术创新、内控建设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为公司科技创新和市场开拓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建议。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持续加强学习、深入现场调研,继续关注公司的市场定位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战略规划提供更加深入的建议,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水平,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成强2025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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