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并经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公司监事会现就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告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5、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