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一、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截至2024年末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持有的“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圆融1号”)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30日共计购买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4,000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23年11月8日、2023年12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3-039)。到期后,公司持有的两笔“圆融1号”信托产品均未兑付,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2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部分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2023-058)。
公司于2023年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00万元,将该信托产品的账面价值调整为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逾期兑付信托产品增加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800万元,将该信托产品的账面价值调整为1,200万元。
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三、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对上述逾期兑付信托产品增加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800万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