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家俊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运行,董事会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证监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216,987,000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3,157,700股后共213,829,3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345.7325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7.5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方需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内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公司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新材料”)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安利新材料提供计划最高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二年,担保最高额与近3年担保最高额相比,大幅下降。公司拟为安利(越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按现汇率折合人民币约
3,650万元),担保期限计划为二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系正常的业务经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及办理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