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瑾)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以下简称“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勤勉履职,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现将本人2024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瑾196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银行职工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大学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资深银行业务专家。1981年-2017年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分别在信息科技部、资产负债管理部、管理信息部、会计信息部等部门工作并任职,参与多项金融监管统计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解读,擅长管理信息应用领域需求分析和项目实施,所主持参与的项目曾两次荣获中国人民银行科技进步三等奖,在监管统计和管理信息应用系统建设领域拥有超过30多年的从业经验。2018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于第四届董事会期满离任。
(二) 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5次董事会,共计审议31项议案,除《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需回避表决外,其余30项议案均投票表示同意。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席2次公司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2024年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召集并出席了全部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年初因朱胡勇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讨论,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李铠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后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任期届满前,提名委员会提名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审核资格,形成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后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5次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列席次数 | |||||
应参加 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通讯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中,听取了公司总经理介绍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秘书介绍2023年度信息披露情况,与另两位独立董事总结了2023年度工作情况、并做了2024年度工作计划。
(三) 独立董事审议事项及特别职权履职情况
1. 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委员会 | 会议次数 | 会议日期 | 会议内容 |
审计委员会 | 5 | 2024- 01-15 | 1.审核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 2.审议内审部提交的《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审议内审部提交的《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
2024- 01-25 | 1.审议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事项。 | ||
2024- 03-27 | 1.审核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2.审核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检查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情况。 4.检查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出具《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和执业能力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4- 04-19 | 1.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2.检查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情况。 3.检查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4.听取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汇报。 | ||
2024- 08-02 | 1.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检查公司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情况。 3.检查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听取公司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的工作汇报。 | ||
提名委员会 | 2 | 2024- 03-25 | 1.提名李铠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朱胡勇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
2024- 09-20 | 1.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资格审核。 2.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资格审核。 |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2. 需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的事项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本人召集并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候选人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名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该议案,并由提名委员会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后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未发生此事项。
3. 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的事项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此议案在重点关注外部审计机构的资质、独立性、专业性、审计流程有效性、审计费用等事项的基础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后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履职情况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任职期间,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任职期间,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任职期间,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任职期间,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任职期间,未发生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持续跟踪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公司及时沟通,长效监督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关注互动易平台的提问及回复。
(六) 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17天,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方式,对公司的制度建设、规范运作、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认真审核了定期报告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公司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在经营管理中能够得到较好的执行。公司经营层严格贯彻和执行董事会决议,并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地
配合和支持,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 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三、其他履职监督重点
(一) 对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监督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定期报告的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二) 对内部控制事项的监督
任职期间,按季度听取审计部报告,在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领导下,针对内审部相关事项进行检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蔡瑾)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