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式启动之前,审计委员会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事务的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共同召开了进场前沟通会议。针对年度审计工作的诸多关键环节,包括审计范围的界定、时间安排的规划、项目组人员构成的明晰、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以及年度审计重点的确定等事项,双方进行了深入且细致的沟通交流。
审计项目组正式进驻公司后,审计委员会与项目组始终保持沟通,协同推进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之后、正式审计意见形成之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切实履行会面监督职责。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等公司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信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