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具体情况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以信用方式,或以机器设备、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方式,或商请子公司、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方式申请融资授信。申请融资授信的金融机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包河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兴业银行合肥分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东亚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肥西支行、浙商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鹅湖支行等。申请融资授信额度计划为126,900万元,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与上年一致,申请融资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押汇贴现、保理等。
本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2年。上述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在不超过融资授信总额内,自行确定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授信额度,以及确定以公司资产办理抵押担保、商请担保单位及向有关单位提供反担保、办理有关手续等相关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