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根据公司(下同,含全资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余额不超过
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6号)核准,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42,29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14,999,990.03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11,587,873.9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03,412,116.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55号《验资报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放金额(元)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 33050161622700001564 | 智能测试、验证及试制基地建设项目 | 10,851,367.90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 33050261622700000116 | 智能测试、验证及试制基地建设项目 | 165,000,000.00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10801012802917663 | 下一代国产化高性能网络及安全平台研发项目 | 387,126,882.00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10801012502917687 | 下一代国产化高性能网络及安全平台研发项目 | 351,798.54 |
合计 | 563,330,048.44 |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以余额不超过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为非保本型,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选择的投资品种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监事会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计划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根据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余额不超过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募集资金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