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相关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公司结合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及实际贡献等因素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董事和监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绩效管
理和考勤管理规定等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
2.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职责、实际贡献、考勤情况等领取相应薪酬。
四、发放办法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奖金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绩效管理及考勤管理规定等执行。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