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巍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全体监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公司财务、经营活动、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24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内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贯彻执行,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风险,促进公司稳健、高效运营。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和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兼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要,预先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主席关巍、监事陈忠良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监事回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14.审议《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和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15.审议《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保障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16.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最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
况,为保持公司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更新。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