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614号”文《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73.54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3.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7,161,62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273,164.8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0,888,461.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12日出具“XYZH/2020SHA20316”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4】843号”文《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44.68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161,716.2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687,596.0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474,120.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17日出具“XYZH/2024SHAA2B0118号”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020,888,461.19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726,039,012.44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405,714,190.47 |
年度使用金额 | 320,324,821.97 |
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 320,303,020.41 |
银行手续费 | 21,801.56 |
减: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 | 27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 | 9,549,879.37 |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 | 8,138,535.30 |
年度利息净收入 | 1,411,344.07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59,884,654.45 |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 49,146,572.57 |
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 10,738,081.88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94,283,982.57 |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020,888,461.19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857,511,782.98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726,039,012.44 |
年度使用金额 | 131,472,770.54 |
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 131,456,498.79 |
银行手续费 | 16,271.75 |
减: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 | 10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 | 10,294,350.13 |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 | 9,549,879.37 |
年度利息净收入 | 744,470.76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63,783,485.30 |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 59,884,654.45 |
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 3,898,830.85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37,454,513.64 |
注:2024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000.00万元。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88,474,120.23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809,358.04 |
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 808,114.04 |
项目 | 金额(元) |
银行手续费 | 1,244.00 |
减: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 | 11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 | 278,944.29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999,880.60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注) | 78,943,587.08 |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专户结余的差额系公司用部分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长江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
并于2024年6月19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长江路支行 | 8110501012901527930 | 89,482,171.0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 | 545674604246 | 974,691.4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 | 10315001040238006 | 46,997,651.11 |
合计 | 137,454,513.64 |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 1104060029200668608 | 79,963,358.89 |
合计 | 79,963,358.8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02,088.8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145.6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745.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 | 否 | 44,254.33 | 77,343.18 | 77,343.18 | 10,471.41 | 67,042.80 | -10,300.38 | 86.68 | 注1 | — | — | 否 |
建设项目 | ||||||||||||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 | 否 | 7,926.48 | 7,926.48 | 7,926.48 | 735.05 | 5,412.45 | -2,514.03 | 68.28 | 注1 | — | — | 否 |
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 | 否 | 16,819.19 | 16,819.19 | 16,819.19 | 1,939.19 | 13,290.15 | -3,529.04 | 79.02 | 注2 | — | — | 否 |
合计 | — | 69,000.00 | 102,088.85 | 102,088.85 | 13,145.65 | 85,745.40 | -16,343.45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进行调整。公司结合目前首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等前提下,将首发募投项目“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吉贝尔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注2:本项目主要根据临床试验情况推进,JJH201501预计2025年完成III期临床研究,申报生产批件和新药证书。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鉴于JJH201601获批开展临床试验的范围更为广阔,为了积极评估JJH201601在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临床使用效果,结合药审中心出台的肿瘤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等新政策,根据目前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的研发进度及工作安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中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的实施计划调整为:
预计2026年底前完成II(a/b)期临床试验,并根据上述试验结果及政策要求等决定是否申请附条件批准上市;预计2028年底前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8,847.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8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81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8,847.41 | 18,847.41 | 18,847.41 | 80.81 | 80.81 | -18,766.60 | 0.43 | 建设期2年 | — | — | 否 |
合计 | — | 18,847.41 | 18,847.41 | 18,847.41 | 80.81 | 80.81 | -18,766.6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8月29日,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196,956.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24SHAA2B0140”号《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审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1,000万元。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合作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 类型 | 购买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实际获得收益 | 实际收 回情况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100,000,000.00 | 2023/12/26 | 2024/1/11 | 2.38% | 104,305.56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W款2024年第7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4/30 | 2024/6/6 | 2.65% | 53,726.03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合作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 类型 | 购买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实际获得收益 | 实际收 回情况 |
(挂钩黄金现货欧式二元看涨)(机构版) | ||||||||
1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50,000,000.00 | 2024/11/29 | 2024/11/30 | 0.10% | 138.89 | 已收回本 金及收益 | |
1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10,000,000.00 | 2024/12/30 | 未到期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科技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20,000,000.00 | 2023/12/28 | 2024/6/24 | 1.27% | 124,280.23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30,352,500.00 | 2024/8/6 | 2024/12/12 | 2.29% | 246,750.00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30,000,000.00 | 2023/7/7 | 2024/6/25 | 1.47% | 427,750.00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 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0 | 2024/1/11 | 2024/4/11 | 2.80% | 350,000.00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0 | 2024/1/11 | 2024/4/11 | 2.80% | 350,000.00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50,000,000.00 | 2024/4/11 | 2024/6/25 | 0.80% | 83,333.33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 7天通知存款 | 7天通知存款 | 120,000,000.00 | 2023/12/28 | 2024/1/15 | 1.57% | 93,000.00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3期04号96天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2024/1/17 | 2024/4/22 | 2.48% | 784,000.00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19期56号36天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4/5/6 | 2024/6/11 | 2.33% | 230,000.00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4/8/14 | 2024/11/19 | 2.13% | 282,916.67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4/12/4 | 2024/12/18 | 1.88% | 35,972.22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7天通知存款 | 7天通知存款 | 50,000,000.00 | 2024/12/27 | 未到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 7天通知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1/31 | 2024/6/25 | 1.06% | 85,166.67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合作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 类型 | 购买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实际获得收益 | 实际收 回情况 |
新区支行 | ||||||||
浙商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20,000,000.00 | 2024/12/26 | 未到期 |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30,000,000.00 | 2024/12/26 | 未到期 | ||||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产品代码:EEQ24005DTCSH)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4/8/2 | 2024/11/1 | 2.53% | 631,944.44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单位一个月期挂钩汇率(欧元兑美 元)看跌24041期EEM24041DT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4/11/15 | 2024/12/13 | 1.93% | 147,777.78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100,000,000.00 | 2024/12/26 | 未到期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85,000,000.00 | 2024/8/14 | 2024/11/12 | 2.32% | 486,246.58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85,000,000.00 | 2024/11/23 | 2024/12/23 | 2.31% | 161,383.56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招商银行镇江分行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涨两层区间60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8/1 | 2024/9/30 | 2.45% | 80,547.95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20,000,000.00 | 2024/9/30 | 2024/10/15 | 1.25% | 10,416.67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7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20,000,000.00 | 2024/10/15 | 2024/12/4 | 1.25% | 34,722.22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25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12/6 | 2024/12/31 | 1.80% | 24,657.53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
民生银行大港支行 |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240743V)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4/8/16 | 2024/11/15 | 2.07% | 52,356.16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聚赢利率-挂钩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SDGA241389V)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4/11/18 | 2024/12/30 | 1.48% | 17,318.96 | 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益4,898,711.45元(含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21,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鉴于JJH201601获批开展临床试验的范围更为广阔,为了积极评估JJH201601在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临床使用效果,结合药审中心出台的肿瘤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等新政策,根据目前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的研发进度及工作安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中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的实施计划调整为:预计2026年底前完成II(a/b)期临床试验,并根据上述试验结果及政策要求等决定是否申请附条件批准上市;预计2028年底前完成III期临床试验。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结合目前首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等前提下,将首发募投项目“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
为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我们认为,吉贝尔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吉贝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