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监事:
2024年,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加强了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4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六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和各类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共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项议案。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共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
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八项议案。
(三)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共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两项议案。
(四)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共同审议通过《关于推荐苏贵春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一项议案。
(五)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共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一项议案。
(六)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共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项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四次,董事会八次,公司监事全部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各项会议议程,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事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运作规范、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在执行公司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完成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补选工作
因工作原因,朱云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苏贵春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2024年12月16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苏贵春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对该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其具备监事任职资格,且其本人同意担任公司非职工监事,监事会同意推荐苏贵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024年12月16日经《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苏贵春先生正式担任第十届监事会主席。至此公司监事会圆满完成第十届监事会成员补选工作,任期同其他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一致。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三名(其中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两名。上述监事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任命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围绕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在执行公司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没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六、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部分 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有效落实《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聚焦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丰富监督方式,强化监督质效,切实发挥好以监督促发展的作用,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真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高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执行情况,防止不正当交易侵占投资者、公司的利益。
二是认真学习监事会工作规范要求,提高监事履职水平。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组织监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度,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水平;组织监事深入公司运营管理,了解公司各方面经营情况;不断学习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监事会的应有职能,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实施全覆盖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增强监督的灵敏性;同时,监事会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高风险业务领域,开展对公司本部及下属控股公司实施全覆盖的专项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公司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合法合规运行。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增强防范经营风险意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监事会在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责的同时,不断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