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597,479.2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8,0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1.7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8,000,000.00 | 7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6,594,984.22 | 135,813,065.44 | 137,049,009.33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97,597,479.2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88,00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36,485,686.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88,00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211.01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 否 |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