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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018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HT INTERNATIONAL (ASIA PACIFIC) LTD华通国际(亚太)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国际”)。

? 本次担保金额: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

线缆”)为华通国际提供担保5,2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包括公司借入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借款利率由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拟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如下: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亿元,此担保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6亿元,此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因各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标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70%以下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近日,华通国际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签订了额度为5,200万元的《贷款合同》(合同号:0101202503071100)。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签订了《担保书》(合同号:0101202503071100C-1)为华通国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累计计算,未超过审议通过及公司后续调剂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通国际(亚太)有限公司(HT INTERNATIONAL (ASIA PACIFIC)LIMITED)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书军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26日

公司地址:香港新界元朗洪水桥田厦路123A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的国际贸易业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华通国际总资产人民币75,549.1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1,048.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90%;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691.6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86.02万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华通国际总资产人民币83,756.4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5,730.81万元,资产负债率

57.34%。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为17,305.2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41.95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签订了《担保书》(合同号:0101202503071100C-1)为华通国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内容如下:

致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澳门国际银行(以下简称“贵行”、“贷款人”或“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华通线缆自愿向贵行提供保证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1.1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其与华通国际(下称“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名称:贷款合同;编号:0101202503071100)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1.2主债权的金额、期限以及用途依主合同之约定。

2.保证方式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或发生贵行与债务人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任何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行对债务人或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其他担保进行处置或追索,保证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追索权。

3.保证范围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费等)。

4.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5.保证人和被保证的主合同的变更

保证人确认,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无需取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影响。但若需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应当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公司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27,015,137.1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5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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