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5-047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60,499.3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8,390,964.3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839,096.4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72,242,660.48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31,340,143.2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31,340,143.2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6,000,000股。
(三)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暂以截至2025年4月1日的总股本126,000,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4,388,786股后的股份总数121,611,214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2,161,121.40元。
(四)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共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2,161,121.40元(含税)。
如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为12,161,121.40元,则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4,322,242.80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74,539,723.24元(含手续费),其中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为0元,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并注销的总额24,322,242.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2.92%。
(五)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注: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322,242.80 | 43,628,008.55 | 45,0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5,960,499.31 | 76,767,128.58 | 128,644,152.85 |
研发投入(元) | 30,800,767.24 | 23,959,488.80 | 18,933,297.69 |
营业收入(元) | 2,763,726,947.39 | 2,036,821,475.80 | 1,886,698,767.5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72,242,660.4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31,340,143.2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2,950,251.3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3,790,593.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12,950,251.3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73,693,553.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0%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具体原因: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同时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2,950,251.3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30,573,357.08元和581,854,134.63元,分别占2023年年末、2024年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20.65%和21.71%,均低于50%。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可持续发展,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