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5-031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的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柴震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下午15:00。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共169人,代表股份92,771,86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3203%。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4人,代表股份63,805,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4819%。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65人,代表股份28,966,76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8384%。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67人,代表股份1,973,96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430%。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743,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45,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10%;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0%;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87,7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3%;反对7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5%;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89,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395%;反对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61%;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744,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0%;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46,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17%;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0%;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747,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5%;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49,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8%;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2%;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1%。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746,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48,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5%;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748,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50,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8%;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2%;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748,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股东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50,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8%;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2%;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74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6%;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5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44%;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2%;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702,7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
反对5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4,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94%;反对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4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5%。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92,69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5%;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3%;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92,699,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4%;
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1,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25%;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3%;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12%。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92,699,6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2%;反对55,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30%;反对55,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58%;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12%。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2,69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5%;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3%;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92,69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5%;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3%;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2,697,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反对5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9,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12%;反对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5%;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423%。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2,697,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9,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08%;反对5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69%;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2,697,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9,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08%;反对5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69%;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2,698,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6%;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64%;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2,691,4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3,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70%;反对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5%;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5%。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1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2,69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
反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5%;反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2%;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12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2,69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反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5%;反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2%;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92,698,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64%;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92,698,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64%;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2,698,5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0%;反对54,5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72%;反对54,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54%;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16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2,69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反对5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5%;反对5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59%;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7%。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7、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2,698,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64%;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8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92,698,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64%;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9、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2,698,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64%;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 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92,69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反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弃权18,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5%;反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2%;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1 、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2,698,7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2%;反对5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68%;反对5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59%;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97,4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反对5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9,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09%;反对5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17%;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99,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5%;反对5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1,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20%;反对5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17%;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97,4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反对5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9,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09%;反对5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17%;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701,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5%;反对5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38%;反对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99%;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9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反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弃权18,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5%;反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2%;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701,4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1%;反对3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3,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36%;反对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83%;弃权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1%。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98,7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2%;
反对5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68%;反对5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59%;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9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反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5%;反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2%;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进行利润
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2,706,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8,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66%;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6%;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58%。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周良律师、郑嘉炜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