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新和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共计募集资金49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于2017年12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62.26万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9.8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6,70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节余募集资金34,323.4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86,707.5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11,879.7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0,569.23 | |
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 B3 | 64,429.8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001.17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12.10 | |
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 C3 | 85.66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4 | 34,323.4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27,880.9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0,981.33 | |
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 D3=B3+C3 | 64,515.52 | |
理财及结构性存款净支出 | D4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5 | 34,323.48 | |
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 | E=A-D1+D2+D3-D4-D5 | - | |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 | F | - | |
差异 | G=E-F | - |
注: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5,478.6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银行理财收益)。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合计35,478.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该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约41,7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鉴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承诺待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再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发布《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注销日的合计余额34,323.48万元(包含专户内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节余募集资金34,323.4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 | 33050165663509888888 | - | 已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新昌县支行 | 19525201040668899 | - | 已注销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0000036390166666666888 | - | 已注销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且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为0万元。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亿元(含10.00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前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余额为0万元。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0。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1年12月调整为 2023年6月(目前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生产线已正常经营生产)。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述报告的鉴证结论:新和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和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86,707.5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001.1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7,880.9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 | 否 | 486,707.55 | 486,707.55 | 16,001.17 | 527,880.92 | 108.46 | 2023年12月31日 | 183,982.47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486,707.55 | 486,707.55 | 16,001.17 | 527,880.92 | 108.46 | 183,982.4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经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年产 25 万吨蛋氨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 2021 年 12 月调整为 2023 年 6 月,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主要原因:受宏观经济影响,项目基建施工进度延期,部分设备、材料采购到货时间延长,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顺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因此项目较原定交付日期延期。目前年产 25 万吨蛋氨酸项目生产线已正常经营生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先期投入金额3,605.59万元,募集资金已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李华筠 林煜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