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8,318,919.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3,255,0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39,060.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7,039,060.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7,039,060.56 | 37,606,904.28 | 110,616,452.3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156,709,753.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4,751,597.66 | 121,902,491.47 | 207,741,999.85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18,318,919.4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5,262,417.1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56,709,753.4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38,132,029.6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31,972,170.6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240.33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预案将以《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