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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叶莲)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叶莲)

2024年6-12月,本人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在董事会任职情况

2024年6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莲:女,1973年2月出生,汉族,民建会员。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12年入选福建省首届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2024年4月入选福建省会计人才库名单。

(三)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共出席1次股东大会,因事请假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请假 次数委托 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董事会553000
股东大会21-1-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秉持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并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对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定期报告、会计事务所变更、关联方名单等议案进行了审议,结合自己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进行判断,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本人认为,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内容主要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目的和影响以及定价依据等情况做了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任期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2024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

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也时刻关注媒体、网络上的投资者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在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为全方位、深层次掌握公司运营动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维持紧密且高效的联系,并深入公司生产经营一线,实地考察并细致研究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在业务拓展、项目推进、投资布局以及财务管理等多维度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此外,本人还多次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围绕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展开深入探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公司明晰前行路径。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同时,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前能够及时向本人传递议案及材料,保证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年度结束后,公司安排了审计注册会计师现场见面会,公司管理层向本人介绍了该年度的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并提供财务报表和审计计划,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本人对此表示真心感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核查相关资料,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客观判断。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审核,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往来,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辅助原材料和燃料供应,维持生产系统稳定和低耗运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存在合理性。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公开竞价或结合招标方式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审议过程中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公开招标选聘程序并根据评选结果,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本人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本人认为上述方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5月9日完成授予。自本人2024年6月24日任职以来,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展望

在任期内,本人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严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日常工作中,我认真查阅公司提供的各类资料,通过线上线下多元渠道,与公司管理层维持高效且紧密的沟通,主动深入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全方位了解公司的业务流程、团队协作以及市场拓展等实际状况。凭借自身扎实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工作经验,针对公司面临的复杂决策场景,为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且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展望2025年,我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的关键作用,精准把控战略方向;强化监督制衡职能,确保公司运营合规有序;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为公司发展注入专业智慧。同时,我会主动跟进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更新变化,通过参加培训、研读制度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此外,我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深度沟通,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运作进展,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助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轨道上稳健前行,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莲

2025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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